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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山学院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

2016年03月15日 浏览量: 32 来源: 南校区管理办公室 作者: 发布: 南校区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 为使南校区工作实现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:

一、南校区实行定期工作会议制度,具体包括主任办公会议、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、联席会议。

二、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,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参加;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每周一次,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,综合科人员及各部门、各单位派驻南校区主要负责人参加;联席会议每周一次,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,各派驻部门、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,必要时邀请有关校领导出席。

三、会议内容:

1、传达贯彻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事宜。

2、通报学校及南校区的重要工作和有关信息。

3、安排部署南校区工作,研究、协调各派驻部门在南校区开展的工作。

4、研究其他事项。

四、会议要求:

1、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在周一上午召开,各分管副主任总结上周工作,提出下周工作计划,共同研究讨论在工作中遇到难点和问题,提出解决办法和思路。

2、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原则上在周一下午400召开,各部门派驻南校区负责人于周一下午300前提出拟在会议上讨论、通报、审议的事项,交南校区管委会综合科汇总,提交会议讨论、审议。

3、联席会议由南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每周召集一次,统一研究处理南校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,各派驻部门、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
4、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开会时要畅所欲言,集思广益,充分讨论。

5、联席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撰写(详见附件1)。

6、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、决议,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,分管领导监督执行情况(详见附件2)。

7、各层次工作会议相关人员,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,不得缺席;请假人员应在会后及时了解会议情况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